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實事實說,理直氣和:回應余若薇女士有關陳茂波的公開信



7月28日我在網誌寫了一篇文章,題為《陳茂波事件中被人忽略的女性角度》 (註1),隨後互聯網上出現不少對我的謾罵,這是預計之內,可以不管,但是資深法律人士余若薇女士向我發了公開信(註2),就不能不作出公開反應。

余女士信中首段指我「離題」和「扭曲事實的本質」,她大概沒有讀通我的文章,我的主旨是指出有一個被人忽略的角度,即是女性角度。增加一個角度,是全面討論任何事情的有益方法,是中學生都掌握的基本學術態度。

我們不是經常叫人多聆聽嗎?我們不是經常叫人從多角度看問題嗎?為甚麼今次余女士不可以多聆聽,以及深入了解我提出的多一個角度?為甚麼提出多一個角度就是離題?究竟離開了甚麼「題」?大概祇因為我說的話不符合余女士有先設結論的命題吧。

多提出一個角度,會讓參與討論的人從多角度認識問題的本質,與「本質」本身是不相干的,何來「扭曲問題的本質」?余女士的說法反映了一種不願意接受多角度討論的態度。

余女士是資深法律人士,善於辯論之術,我沒有她的專業訓練和多年法庭經驗,肯定給她比下去,但是讓我嘗試把事實談論一下。

她說:「他們一直未解答若干問題,例如,傳媒揭發之前,陳茂波為何隱瞞妻子和兒子擁有該土地權益?」這個寫法隱藏了一個錯誤概念,即是陳先生有「責任」向傳媒公佈有關權益,因此才出現「隱瞞」的指稱,但是真有這個責任嗎?其實沒有啊,答案在余女士自己寫的下一段。

陳先生不擁有今次話題所涉及的土地,亦無權益,因此該片土地不在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之內,不向行政長官申報不是問題,更何況向傳媒「申報」?甚麼時候傳媒公佈了一份行政會議成員向傳媒申報的規定?在哪裏刊登?有通知行政會議成員嗎?

余女士問了一個問題:「為何土地出租予農戶的收據上是他簽名?」意指該收據「證明」了陳先生有權益。我反問余女士,上門送貨的人要求在收貨單據上簽名,往往由傭人簽了作實,拿着這張收貨單據在報章列登,可否證明傭人是戶主或貨主呢? 他人代簽各種各樣的單據,是普遍不過的現象,屬於常識範圍,基本上是一種方便行事的方式,不是嗎?以一張有陳先生簽名的收據去證明所謂「權益」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余女士援引《證券及期貨條例》,製造今次陳先生已經犯了規的感覺,不知道是否法律人士常用的手法?《證券及期貨條例》與今次陳先生申報要求是兩個毫無關連的處境,不可以因為陳先生不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申報要求而推論他在行政會議的申報制度下犯了錯誤,情況等於以A學校的校規去指一個B學校的一個學生犯了B學校校規。余女士把兩件事相提並論,是不正確的做法。如果余女士是明知而為,是誤導,如果是不知道而做了,則是犯了推論錯誤。

在現有行政會議成員申報制度下,陳先生沒有犯錯,談不上有隱瞞,這一點必須確認。

至於余女士稱行政會議成員申報制度比「商界」更寬鬆,是制度的討論,不適用於今次單一已發生的過去事例,這也是必須認清的,否則是混淆了「陳先生犯錯」和「行政會議申報制度寬鬆」兩個概念,資深如余女士理應明白。

我想提醒余女士,如果「商界」包含公司董事會成員,而他們此後都必須向股東和傳媒申報自己和他們的配偶和子女的所有物業和投資,請她問一下「商界」朋友,他們願意嗎?

還有一點,如果同樣規定適用於立法會議員,他們願意嗎?其實個別議員以前有確認了遺漏申報的案例,立法會有以同樣的力度去追究嗎?做人最怕律人以嚴,待已以寬。

余女士最後一段稱:「換作陳茂波是女局長,向公眾隱瞞...」暗藏陳茂波已被證明「隱瞞」的意念,行文令人誤會「隱瞞」已經證明了是事實,我在上面解釋了,其實至今沒有證明,所以余女士的行文是誤導和不恰當的。

資深如余若薇女士的法律界人士,大概完全明白以上提出的各點。

我知道今次的回應又會因直言而惹來更多麻煩,不過我的動機是希望香港不要沉淪在莫名奇妙的謾罵和吵閙之中,以及不要浪費香港人的能量在互相攻擊的死局之內,不得不把事實說清楚,把道理講明白。

我建議以後大家採取一種新的討論態度,就是理直氣和,而不是過度的理直氣壯,不要因為以為真理在我就恣意蔑視甚至侮辱其他人。

以平等心對待參與討論的人,凡事好好商量,不必你死我活,誠心所願。



註2: 《余若薇發公開信 反駁林超英》 見2013年7月30日《主場新聞 》,可到下列網址尋找  https://thehousenews.com/tag/林超英/





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陳茂波事件中被人忽略的女性角度



首先聲明,個人不認識陳茂波先生,一生人與他交談不超過十句說話,主要是在社交場合中我向他說:「努力工作」,另外發過一封電子郵件給他,支持開發棕土,不贊成大規模填海(註1),後來陳先生給我一個簡單回覆。我跟陳先生的所有交往就是這樣。

最近陳先生捲入所謂「囤積土地,利益衝突」事件,媒體沸沸揚揚,但是我留意到一點,似乎傳媒報導都是從以男性為中心的角度去看事件,完全忽略了必須同時考慮的女性角度。

社會經常談男女平等,但是不少人心裏還是潛藏着「男尊女卑」的概念,觀察和評價事物,總是不知不覺地就順着傳統的思維,採取了以男性為中心的觀點,造成偏頗的視野,在陳茂波事件中,這個情況非常凸出。

事件開始在傳媒成為話題時,我以為陳先生沒有按既有規定申報他自己擁有的農地,所以一度認為確有問題,但是後來在眾多報章報導中反覆求證,才知道原來農地是陳太許步明的產業,業權與陳先生無關,是申報系統以外的事物,在這個情況下,斥指責陳先生「囤積土地,利益衝突」反過來變得十分不合情理。

從女性角度出發去思考整件事,會看到不同於傳媒描繪的圖像。

許步明女士是專業人士和事業女性,大學畢業並具有特許秘書專業資格,有自己的事業,也有自己獨立的財政和投資(註2)。許女士是人類社會的一個獨立個體,雖然與陳先生組成家庭,但是兩人是平等地活在世上的,不能說誰是誰的奴隸。

不少香港的事業女性,把積蓄投資在土地樓房之上,情況頗為普遍,許女士祇是眾多例子之一,其實沒有甚麼特別之處,她在新界買了一小片農地(註3),給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得到一些另類生活體驗,從女性角度看,許女士是一個愛孩子的母親。

自從許女士的丈夫成為傳媒話題,報章、電台、電視、互聯網所見,都是以男人為中心的觀點,許女士失去一個獨立的「人」的身份,被貶為陳先生的附屬品,她擁有的都歸入陳先生的賬目,在這個基礎上,陳先生被編織各種各樣的「罪名」。

但是這是一個嚴重錯誤的觀點啊!

許女士作為一個事業女性,有獨立的人格和自主的生活,把她視為陳先生附屬品是不恰當和不可取的,再由此推論她擁有的土地等同陳先生的產業更是重大的錯誤,是對女性的侮辱。

從女性角度看,許女士其實不必要做甚麼去處理她擁有的農地,不過知道農地位於新界東北規劃範圍內之後,她主動切斷自己與農地的關係,顯示她愛護丈夫之心,也反映她對避嫌概念的理解。

在這個情況下傳媒依然鍥而不捨,繼續從多個側面去打擊許女士和陳先生,是以男人為中心的觀念的無限擴充和放大,是從基本上便錯誤的行事方向。

呼籲社會丟棄不合時宜的「男尊女卑」和「以男人為中心」等觀念,觀察和評論事物時,提醒自己要注意「女性角度」,在行為中真實體現「男女平等」和「尊重個人」等概念, 否則我們很容易便會對事物產生錯誤的理解,在偏執中會做出錯誤的決定和行為。

大家可以有一萬個理由不喜歡陳茂波先生,但是許女士曾經擁有一小片農地不可能成為不喜歡陳先生的理由。

從女性角度看,「陳茂波囤積農地事件」根本就不是「事件」。

我不認識陳先生,沒有需要維護他,祇是覺得社會不可以沒有原則地謾罵他人,更不可以視女人為男人的附屬品。

                                                                                       
註1: 2013年5月11日草雲居網誌文章《開發棕土,不要填海》  http://tiandiyouqing.blogspot.hk/2013/05/blog-post_11.html

註2: 蘋果日報7月24日報導 《許步明聲明全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30724/51586306


註3: 據報章報導,面積約二萬平方英呎,如果是四方形,每邊長140英呎(40米)左右,在遼闊的田野中,祇是蒼海一粟,擁有這丁點一小片土地遠遠達不到「囤積土地」的條件。

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我對擱置擴充垃圾堆填區的擔憂


今天報章的報導似乎顯示擴充垃圾堆填區的撥款申請可能會被否決,我聯想到一系列後果,十分擔心。

我向立法會議員發了一封信,主要談源頭減廢、回收、焚化等遠水救不了近火,不擴充堆填區,數年之內便會出現像落後地區城市般垃圾遍地的現象,請求他們支持政府的撥款申請。我不是為政府拉票,是為香港緊張。



致送:立法會議員
來自:林超英 (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客座教授)
日期:2013年7月11日

擱置擴充垃圾堆填區的後果

明天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將討論擴充垃圾堆填區的議題,我以一個非常關心香港美好未來的市民的身份,請求你支持撥款,讓政府能夠立即展開工作,以全港市民的利益為重,籌謀處理如山的垃圾。

從不同角度看,擱置擴充垃圾堆填區有以下的後果:

  1. 保守估計,源頭減廢、建立成熟的回收業、興建焚化爐等,需要最少十年才會見到顯著垃圾減量的效果,來不及解決如山垃圾的燃眉之急,幾年之內便會出現全港垃圾無處安置的可怕情況。

  1. 由於否決擴建堆填區,立法會議員成為香港垃圾遍地情況的主要負責人,政府卻卸下了政治責任的重擔。

  1. 立法會議員此後很被動,必須不斷積極以撥款及領導社區行動等方式,支持和配合政府的其他防止垃圾災禍的方案,包括:源頭減廢、簡樸生活運動、減少廚餘運動、垃圾按量徵收費用(家居和工商機構)、大幅提高隨處丟棄垃圾的懲罰、禁止某些製造過多垃圾的不環保產品(如即用即棄用具、礶裝飲品)、強制生產商回收指定產品、強制飲食業收集廚餘、支援回收業(廚餘及其他)、興建跟回收業配合的地方設施、興建焚化爐(處理減不去和無法回收的垃圾)等等,日後否決任一政府提出的措施,議員肩上的責任都會加重一分。

  1. 立法會的形象將會受損,因為市民將認為立法會受制於地區的吵鬧群體,無法以全港廣闊視野去衡量議程中的各項議題。

  1. 今次案例一開,此後地區的紛爭將無日無之,香港將進入喧嘩嘈雜、管治和行政失效停滯的新時代,政府服務退步對全港市民都不是好事,恐怕將來的市民會把責任歸咎於立法會議員。

誠心渴望閣下支持有關擴充垃圾堆填區的撥款申請。

林超英


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香港不需要擴充垃圾堆填區, 如果....



香港不需要擴充垃圾堆填區,如果:

-          政府懂得把收集回來的垃圾用魔術變成空無一物
-          政府可以把垃圾運到香港以外的地方,例如倒入公海或送去比我們窮的地方堆埋
-          所有人都不製造垃圾
-          所有公司、商場、食肆、各行各業都不製造垃圾
-          政府不收集垃圾,於是没有垃圾去堆填區
-          街上沒有垃圾箱,所有人都把垃圾帶回家
-          所有家庭自行解決垃圾,或藏在家裏,或丟到他人門前
-          各行各業自行解決垃圾,或就地儲藏,或丟到別人的地方

可惜這些都是夢想,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是不可能的或是不道德的,尤其是最後幾項,是「小政府」的極致,從反面顯示大家需要一個為民服務、持有全局觀的政府,為大家集中處理家家戶戶和各行各業製造的垃圾。

拉近現實一點,香港不需要擴充垃圾堆填區,如果:

-          所有人和機構立即把垃圾製造量減少九成,堆填區可以多捱幾年
-          全港民間和商界合作,立即把廚餘減少九成,堆填區可以多捱幾年
-          即時立法禁止所有即用即棄的物品,例如:快餐器皿、樽裝飲料
-          所有建築物的內部裝修,即時立法規定不可太過頻密
-          垃圾站即時拒收大型傢俬,另設專門回收站
-          立即在全港設立以百計站點,收集無可避免的廚餘,送往特設的工場,製造肥料和飼料
-          立即活化全港廢棄的農地,恢復農耕,吸收由廚餘轉化的肥料
-          立即擴大養豬業規模,吸收由廚餘轉化的飼料,豬糞用作農耕肥料
-          立即建立周全的回收業和覆蓋全港的分類回收網絡
-          明天就建成一個或以上的焚化爐,把無法回收的垃圾化為灰燼,減少體積

以上種種,我在台北市見過或有所聽聞,不是空中樓閣,可惜大部份措施需要全港市民和工商行業改變思維和行為,以及通過立法程序去體現,不是政府說了算,都不能一蹴即就。

根據過去經驗,要達到改變市民思維和行為的目的,必須進行大量宣傳和教育工作,恐怕沒有十年是不會見到效果的,另外部份措施則需要建立數目眾多的設施,涉及大量公帑、地方諮詢和工程建設,同樣地也需要最少十年,因此以上的措施雖然確是促成不擴充垃圾堆填區的辦法,但是無法今天起即時發揮效用!

總結一下,我想得到的眾多「如果」,不是根本不可能,就是在人間的現實裏,需時以十年計的時間去完成,全部解救不了垃圾堆填區即將爆滿的燃眉之急。

我們製造如山的垃圾量,令到堆填區不得不擴充,這是香港人的共業,是一種宿命,是一種無可奈何。

垃圾堆積如山,魔術變不走

懇請全港市民明白,堆填區需要擴充,源於我們所有人不斷地消費和浪費,不斷地製造其實可以不出現的垃圾,而且份量比鄰近先進城市多一半或以上,與貧窮國家的城市比較,恐怕更是以十倍甚至百倍計。

願望大家即日起,在生活的所有細節中,主動減少垃圾製造量,或給「垃圾」一個機會化為有用的東西,這樣的話,十年後或者在我們有生之年,才有可能煞住堆填區不斷擴充的大勢。


垃圾是實質的存在,我們不能祇罵政府和期望奇蹟出現,令垃圾消失於無形,我們自己就是禍根,解決問題的力量,來自我們自身。

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感恩,感慨》之二:我不熟悉的香港 [香港家書 2013.6.29]


2010年11月14日寫了一篇網誌文章《感恩,感慨》[註 3],談到教育局要傳統名校,包括英皇書院,由五班減到四班,剝削成績優異的基層家庭學生接受優良教育的機會,很不幸,最近又有名校計劃轉為直資,以高學費把基層家庭學生攔在門外,不久前寫了兩篇文章討論。

今天我在香港電台的「香港家書」節目,以書信形式把這個題目擴闊到整個社會的大局來談,內容也是一個由感恩到感慨的故事,原文如下:


香港家書   2013.6.29

林力、林丰:

你們近來有些甚麼新情況,可以向我和媽媽報告嗎?我們名義上退休了,但是每天都過得忙碌和充實。

你們知道嗎?爸媽出身基層,幸好當年教育制度公平、公正,不論出身,祇計成績,又幸運地碰上尊重公義、貪污絕跡的七十年代,我們得以建立較好的事業和組織完滿的家庭。假如當年的社會不是機會均等,也許你們不會來到世上,又或者你們現在仍然在社會底層掙扎求存。我們覺得受了香港的恩,因此都願意盡我們所能,付出時間和精力,為香港做些有益的事,希望香港的未來更美好。

可惜回歸十多年,香港貧富懸殊加劇,跨代貧窮現象成形,基層的生活質素下滑,工作時間加長,工資卻沒有相應增加,報章充滿謾罵和消極消息,令人煩躁不安。上屆政府把教育塑造成「產業」,貴價名校無錢莫進來,接受教育再不講平等機會,社會流動出現萎縮,另一方面,貪污在政府頂層蔓延,腐蝕政府的管治能力,公義能否彰顯漸成疑問。這個樣貌的香港,不是我熟悉的香港,我非常擔心,活在這個樣子的香港,年青人還會覺得有前途嗎?他們還會有動力奮鬥嗎?

香港為甚麼會這樣? 1997年香港回歸,香港人突然間由寄人籬下變成當家作主,但是我們一向祇顧賺錢,沒有想過會執政,結果是香港政府被商業思維控制,盲目學英美等國家的「小政府、大市場」,在美國,富可敵國的商團騎刧了政府,是路人皆見的事實 [註1],政府軟弱,決策利商而不利民,繁榮的果實不合比例地向商團和富人集中,貧富懸殊加劇,此外賺錢至上的市場心態入侵社會的方方面面,引致道德潰壞而有錢就大晒 [註2]。人民多見不公義,怨氣積累,惡毒的語言自然到處瀰漫,社會逐步走向兩極化和不穩定。香港的情況,其實是英美兩國的縮影,是一種大勢下的必然。

加上本地的特定歷史背景,帶來複雜的政治局面,多元的角力,無窮的內耗,使香港困在迷霧中,找不到配合新時代的發展方向,歲月蹉跎,在全球的跑道上,我們逐漸落後。

過去一年,梁振英政府上任,社會中的各種矛盾加劇,喧嘩吵鬧變本加厲,急需處理的民生事務深陷在泥沼之中,無法開展。梁先生不是完美無缺,但是他最低限度勤力,承認貧窮的存在,注意到弱勢社群的需要,對比前任行政長官的怠隋無為和對富豪傾斜,真是天淵之別。

前任行政長官的最大污點之一是房屋,他停建居屋,少建公屋,把土地供應權以勾地表方式拱手相讓給地產商,造成樓價飊升,置業困難,以及大量基層市民被高租金逼遷入劏房,回應社會大眾對住房的渴求,梁先生上任後,政府取回土地供應的主動權,復建居屋,又積極找地建公屋,雖然我認為他焦點太集中在找地,而忽略了其他的社會價值觀,但是他的努力還是應該肯定的,可惜在報章和互聯網少見建設性的提議,多見尖酸刻薄的批評,究竟大家想他勤力,還是想他游手好閒?

前幾屆特區政府都被香港人罵到天翻地覆,結果先後變成跛腳鴨,香港原地踏步,白白浪費了十五年。本來高質素和熱心服務的公務員隊伍,也被罵到人仰馬翻,士氣低落,前線人員軍心渙散,資深人員在等退休,長此以往,服務質素一定會下降,大家想想,祇罵不讚有用嗎?

如果香港人對用心服務社會的人,祗有打擊,毫無感激,在可預見的將來,公眾事務人人卻步,剩下存心以權謀私的人加入政府,這樣又豈是香港之福?

願望香港人多些互相關懷,多些互相欣賞,給香港一個祥和的氛圍,大家都開心一些。

又願望社會維持機會平等,讓所有人得以一展所長,讓青年人有前進的動力,這樣香港才有美好的未來。

我知道今次說話的內容比較沉重,不過香港是我的家,我實在太擔心這個家的變化。

林力,林丰,香港也是你們的家,希望你們以各自的專長,為香港作出貢獻。

祝生活安好!

老豆

2013年6月29日

註1  Jeffrey Sachs: The Price of Civilization – Economics and Ethics after the Fall.  The Bodley Head, London, 2011.

註2  Michael Sandel: What Money Can't Buy - The Moral Limits of Markets. Farrar, Strauss and Giroux, New York, 2012.

註3 2010年11月14日網誌《感恩,感慨》

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理性討論,不要射錯箭靶


今早聽電台的聽眾打電話發表意見節目,有一位聽眾說,他不喜歡這個政府,但是忍不住要說句公道話,他說現在豪宅屋苑的位置,從來都是在垃圾堆填區的側邊,一向都有臭味,是先有堆填區,後有屋苑,不能說堆填區故意建在豪宅屋苑的旁邊。這位聽眾能把個人愛惡放下,就事論事,反映出高度的公民水平。

前幾個星期,我參加了一場有關堆填區的聽證會,聽到當地屋民尤其是有關屋苑住戶,講述他們生活在臭味中的苦況,很為他們難過。他們在會上訴說了具體情況,有節有理,不搧情,不衝動,同樣地反映出高度的公民水平。

這個社會要向前走,必須倚靠眾多市民以情以理去討論各種公共事務,在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後,由政府協調平衡,在公眾長遠利益的前提下,作出合情合理的政策決定。觀察上面兩個例子,我覺得香港的公民社會,已經趨向成熟,政府宜多組織活動,讓大眾得以在具體的政策討論中,發揮他們的高階公民水平。

話雖如此,報章報導,也有個別人發表不合情理的言論,例如:「最衰是政府,在堆填區旁邊竟然讓發展商繼續起樓,我們是納稅人要飽受折磨,政府好不負責任。」,
「條馬路、對面山又臭,垃圾車又多,政府應賠錢俾我們居民搬走。」。 [註1]

他們矛頭指向政府,而不是「發展商」,他們可能忘記了是發展商賣樓給他們,2009年有報章報導該地有臭味,還被地產商高層激動地要求「不要專揀我哋來寫」,在同一場合,地產商高層還說了流傳多年的名言去形容該樓盤:「那兒一片綠色,真係靚,令人心曠神怡,唔知幾好!」另一高層又說他日日夜夜都不知去了多少次,該處「空氣清新,個個住得開心」」[註2]  似乎與現在居民形容的情況很不一樣,最近高登討論區都有討論,大家不妨去看看。矛頭是否不應該指向政府?

我聽過有人說事件牽涉政府規劃失當,我不掌握當年的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材料,無法評論,但是說到底樓是發展商賣出去的,「心曠神怡」、「空氣清新」清楚記錄在案,有關屋苑的居民是否應該聚焦在當年可能被某些人誤導?是否應該向他們追究和索償?

現時生米已經煮成熟飯,確在人住在堆填區附近,政府無法避免要取採能力所及的措施,減少對居民的影響,另一方面,有關屋苑的居民和業主,必須認清過程中誰用了魔術把他們弄到該處,並且向魔術師追究。

凡事都把矛頭指向政府,有時會射錯箭靶,宜用理性討論,讓成熟的公民社會透顯。

理性討論是社會進步的基礎,願望社會向這個方向發展。

不要射錯箭靶。

[註1]  星島日報6月22日

2013年6月23日 星期日

三個垃圾堆填區 - 其他十五區可以笑嗎?


面對堆填區即將爆滿,政府建議擴建現有三個垃圾堆填區,其他的十五區可以笑嗎?

香港人每天製造大量垃圾,雖然回收率接近五成,但在沒有焚化爐的情況下,剩下每天約一萬噸垃圾要直接運往三個堆填區,丟在舊垃圾之上,一層又一層地堆高,由於垃圾不像堅硬的石屎,不可以用來建造垂直的垃圾大廈,祇能堆建成垃圾山,周邊的斜坡不可以太陡峭,否則發生山坡倒塌時,垃圾「飛流直下三千尺」,橫衝直撞,場面既滑稽又恐怖。由於堆填區底部的面積有限,當垃圾山填至某個高度,受到斜坡陡峭度的限制,便不能再堆高,這個時候就是「堆填區爆滿」。

歸根究柢,垃圾來自全港十八區的所有人和工商行業,我們所有人生活中難免都會製造垃圾,而工商行業製造的垃圾,都是為了服務香港人的副產品,所以堆填區爆滿是全體香港人的共業,十八區都有份。

大家必須注意,「政府」不是魔術師,不曉得把垃圾以魔術變往宇宙中另外一個世界。就算現在立即大力扶持回收業和決定建焚化爐, 回收業的增長需要以年計的時間,而焚化爐更需時十至二十年,偏偏垃圾不等人,天天在增加,三個堆填區爆滿在即,遠水救不了近火,未來幾年回收和焚化爐都來不及解決眼前的急症,大量垃圾物質不滅,不放在這裏,就要放在那邊,總要找一處地方安置,這是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怎麼辦?。

前兩屆政府的廖秀冬局長,離任前訂定和公佈了《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 (2005-2014)》,清楚指出垃圾問題既嚴峻又急切,三個堆填區很有可能在2015年或最遲2020年飽和,必須採取果斷措施,促進源頭減廢,提高回收,目標是2014年把棄置於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總量減少到原來的25%以下,廖局長尤其注意到在都市固體廢物這件事情上,由於市場失效,「小政府,大市場」的原則是行不通的,政府本身必須有所作為。

可惜2005年特區政府換了頂層領導,此後沒有採取切實的行動開展《大綱》內的工作,蹉跎了七年,一路把垃圾問題掃到地氊下,眼不見為乾淨,形勢發展到今天,上屆政府領導拍拍手走了,差一年便到2014年,垃圾減量遠離目標,地氊再藏不下,垃圾滿城逼在眉睫,現屆政府上任才一年,無毡無扇,神仙難變,沒有魔術把垃圾變走,眼前毫無選擇,惟有把原有的三個堆填區擴大,作為緩兵之計,實在是一件非常無可奈何的事,大家評論三個堆填區這個議題時,了解事件的歷史背影是十分重要的。

在我來說,我的垃圾為三個堆填區附近的人家帶來種種不便和困擾,心中真的覺得有點愧疚,但在「區」這個層次,有這種感覺嗎?其他十五區的香港人覺得不好意思嗎?大家可以袖手旁觀,甚或慶幸堆填區不在自己的區或自己家門之外嗎?可以繼續不斷購物(轉瞬間化為垃圾),繼續用完即棄,繼續年年室內裝修和換傢俱,繼續眼闊肚窄製造剩食廚餘等等嗎?

我很擔心,如果堆填區以外的十五區居民,見到堆填區擴建在他處,對他們沒有負面影響,會安於現狀,沒有動機去減廢,結果堆填區擴建反而竉壞香港人,垃圾製造量超越以前,不久又回到堆填區爆滿的境地,惡性循環將永遠纒繞香港人,最終可能要十八區每區一個堆填區,到時眾人後悔已晚。

今次堆填區擴建,祇可視為沒辦法中的辦法,將來一定不可以把擴建堆填區視為解決垃圾的唯一辦法。政府必須另覓蹊徑,以實際行動開展宣傳和教育工作,推動全民減廢、回收再造、焚化等,多路並行,務求以整全的綜合方案,根治垃圾問題。

讓我告訴大家,理論上有一個很簡單的方案,有垃圾也不用擴建堆填區,就是政府宣佈從今天起,規定所有人負責自己製造的垃圾,不准丟出家門,不准丟在路上,而要各自在家裏處置,採取甚麼方法政府不管,總之自行了斷。你不要以為這是天方夜談,其實這個方案完全符合「小政府」、人人平等和人人是自由人的思維,但是你能想像跟自己的垃圾長期生活嗎?

估計大家都會說「不可能」,是的,我們都想自己有潔淨的家,但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把全港十八區的垃圾集中到三個堆填區,自己過着開心寫意的日子,不必擔憂垃圾在家堆積,卻要人家接收我們的消費行為所製造的垃圾,承受這些垃圾附帶的臭味和健康憂慮,大家看到此中隱含的社會不公義嗎?在香港這個強調公義的社會,我們能無動於衷嗎?

希望大家清楚認識,三個堆填區附近的居民承受了因我們的垃圾而起的惡果,是在成就香港百萬計的潔淨家庭。促請大家在擴建堆填區事件中,不可以置身道外,竊竊偷笑,甚至幸災樂禍,而要鄭重感謝受堆填區影響的人們,為我們的樂承受了一定程度的苦。

為了表示我們對堆填區附近居民的歉意和敬意,我們可以做的事很多,關鍵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出大氣力減少製造垃圾,例如購物限於生活需要,而不是盲從廣告或潮流,見甚麼就買甚麼,避免買了其實用不着的東西,轉眼間就淪落為垃圾,還有買餸不超買,煮餸不超煮,出外用饍點菜不超點,吃不下帶回家留待下一餐,總之就是不製造可避免的廚餘,一句到底,簡樸生活,不做消費主義的奴隸,以英文說是:Buy for need; don’t buy for want。

讓我再說一次,垃圾問題是全體香港人的共業,冀望政府單打獨鬥或倚賴神奇的魔術去解決問題,沒有對症下藥,是註定失敗的。必須我們所有人主動投入減少垃圾的行列,才是從根本處着力,再配以政策和科技,始有機會找到可持續的方式,長遠解決香港的垃圾問題。

全港十八區的人們都要深思眼前垃圾問題背後的基本原因,並且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盡量不產生垃圾,一齊為香港的美好未來出一分力。

堆填區有三個,其他十五區不可以笑,因為大家都是禍根,而且將來堆填區可能就建在大家的門口。

附記: 

由擴建堆填區,談到全體香港市民要為潔淨家居作出生活上的改變,其實從一個側面反映,現代以消費為核心的生活模式,以及相連的以錢為中心的價值觀,已經到了一個臨界點,人類再不改變的話,會走到的人類生死存亡的邊緣。

近數十年來,人類走了一條岔路,消費主導的生活方式在世界各地包括香港蔓延,除了製造垃圾,還製造了空氣污染、氣候變化、食水匱乏、食物安全、城市人煩躁不安、富國剝削貧國、富人剝削窮人、大商賈為利是圖、社會道德淪亡、不公義的事層出不窮等數之不盡的問題。要走出目前全球面對的一塌胡塗,要點是大家醒覺消費主義的惡,在生活中跳出它的框框,輕物質而貴精神,在簡樸的生活中建立開心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