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我以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客座教授身份,向行政長官及相關司局長發出這函,提出:「沙中線紅磡站出現種種令人失望的違法亂紀情況, 嚴重打擊市民對政府與工程界多年來建立的信心, 必須果斷行動才能挽回重建,懇請以香港信譽為重,施以「 鐵腕措施」(報章社評語),以免蒙混過關成為風氣,為禍久遠, 損害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的地位。」又請他們參考我在網誌刊登的文章(連結:https:// tiandiyouqing.blogspot.com/ 2019/02/blog-post.html),重點在不應發給入伙紙。
今天(3月12日)屋宇署代表政府發了回覆,為了公平地讓公眾見到政府對這件事抱持的態度和採取的行動,謹將該函內容展示文末。
我不熟悉法律術語,不知道「佔用許可證」是否等於俗語「入伙紙」,是的話則我十分擔心,因為政府原來豁免了沙中線紅磡站工程的部份程序,包括「佔用許可證」,按信件的寫法,工程完成後,政府只能根據鐵路公司遞交的文件判斷工程是否「竣工」,事實上信件談到驗收時,政府只是「參與港鐵公司的竣工驗收工作」,主體是港鐵,不是政府,實在難以令人安心。
沙中線紅磡站工程執行上出現了香港開埠以來最難堪的醜聞,政府完全有理由收回「入伙紙」的豁免,讓政府成為竣工驗收工作的主體。
既然出現了等於僭建的行為,不能給沙中線紅磡站發入伙紙。
* * * * * * * *
政府回覆:
沙田至中環線 ( 沙中線 ) 紅磡站擴建工程
謝謝你於2019年2月6日發電郵予行政長官、財政司司長、發展局局長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的工程最近發生的連串事件表達關注。我獲授權回覆如下:
政府高度重視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的工程的連串事件,亦明白事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故政府一直嚴肅跟進。在2018年7月10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經指令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調查委員會,由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擔任主席,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推行的沙中線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亦會就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和監督制度、品質保證和品質控制系統、風險管理制度、工地施工監督和控制制度及程序、通報政府的制度、內部溝通及與各持份者溝通的制度和程序等各有關方面進行全面檢討。調查委員會亦會檢討政府的監察和規管機制的涵蓋範圍及該等機制是否完善,以及其執行情況。
調查委員會會按調查所得結果,建議適當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調查委員會剛於本年2月25日向行政長官提交中期報告,政府會仔細研究中期報告的內容,並會嚴肅跟進調查委員會的建議。因應紅磡站北面連接隧道、紅磡站南面連接隧道,以及列車停放處建造工程的施工紀錄缺失情況以及未經政府同意而作出工程改動,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本年二月十九日批准擴大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加入該三部分的建造工程一併考慮。因應調查範圍擴大,調查委員會向行政長官提交最後報告的期限獲延至本年8月30日。
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位於由九廣鐵路公司擁有的批租土地上,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就紅磡站擴建工程而言,建築事務監督已根據《香港鐵路條例》豁免港鐵公司遵從《建築物條例》的部分規定,但只限於涉及委任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審批圖則、給予工程施工許可及佔用許可證的程序。港鐵公司須根據豁免文書訂立項目管理計劃,以確保建築工程的管理並不遜於《建築物條例》的要求,從而確保工程的質量、安全和衞生的標準不會受削弱。
當沙中線工程完成後,港鐵公司須向政府提交相關工程竣工證明書、記錄圖則、相關建築物料的測試報告和證明書,以證明有關工程已按照獲同意的圖則、設計要求及訂明的規定完成,政府會於審視並滿意該些文件後始確認相關工程竣工,過程中屋宇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必定會嚴格把關。在有關工程移交給政府前,政府會聯同其監核顧問進行現場視察及參與港鐵公司的竣工驗收工作, 確認相關鐵路項目符合安全運作的法定要求及標準。此外,政府已將事件轉介執法部門跟進,屋宇署亦正就事件進行《建築物條例》下的調查,以確定當中是否有干犯罪行或不當行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