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發現窗外突然間變成光亮一片,又有強光入屋,我終於有今日,領教何謂光害!
光害,是一個常聽到的名詞,地球之友多次呼籲各界關注,《夠照》一書有深入的介紹,也許大部份基層的市民每天工作勞累,沒空去理這些對他們來說不關生存的問題,忍了就算,又也許富貴人家通常遠離人煙,光猛的招牌根本不會影響他們,所以雖然環保團體不斷提出訴求,希望政府處理,卻始終無法引起較大的關注。
不久之前,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就建築節能進行公眾諮詢,意外地有不少人提出光害的問題,他們指出眾多建築物戶外的光猛招牌,既浪費電力,又對周圍的居民造成滋擾,必須加以管制,委員會的報告向政府提了建議,希望今次能觸動有關當局真的動手整治這個問題。
我家外面一向都有一些垂直招牌,但是祇以柔和的燈光照射,勉強可以接受。昨晚深夜聽到吊雞車工作的嘈吵聲,不以為意,誰知原來是安裝(或更換)極強的射燈,從窄角度照射招牌,商場外街道光如白晝,向上和向下的射燈把強光送入高層的單位及低層單位(如我家)。
其實射燈安裝的角度很有問題,由於角度窄,招牌受到的燈光不多,反而是街道和毗鄰的住宅受到的燈光更多,耗用的電力絕對大部份是浪費掉的,真是損人而不利己。
或者商場認為自己「大把錢」,負擔得起所需電費,但是多用電會使發電廠多製造空氣污染和排放更多二氧化碳,前者破壞空氣質素,影響全港市民健康,後者則使全球氣候變化惡化,為人類掘墳墓,「大把錢」不等如可以不道德!
其實射燈安裝的角度很有問題,由於角度窄,招牌受到的燈光不多,反而是街道和毗鄰的住宅受到的燈光更多,耗用的電力絕對大部份是浪費掉的,真是損人而不利己。
或者商場認為自己「大把錢」,負擔得起所需電費,但是多用電會使發電廠多製造空氣污染和排放更多二氧化碳,前者破壞空氣質素,影響全港市民健康,後者則使全球氣候變化惡化,為人類掘墳墓,「大把錢」不等如可以不道德!
終於有今日,親身體驗強光照入屋,我可以第一身報告,確是非常滋擾,想到空氣污染和氣候變化,我更加感到困擾。
香港甚麼時候才會明白,有錢也不可以浪費,以及有錢也不可以用強光曬入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