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上即時新聞報導得知,對於今天校友向申訴專員提出的投訴,教育局有以下回應:「作為優化計劃政策的推行者及官校辦學團體,必須以身作則,要求官校參與;官校的參與,更加是履行其推行教育政策的責任。教育局又重申,英皇書院按教育局指示參加優化計劃,是符合其作為官校的定位,並合乎校管會章程的規定。」
大家必須留意,教育局又在玩弄文字技倆。事件涉及的是「自願優化班級結構計劃」,教育局的回應卻把「自願」兩個字遺漏了,嘗試把整件事的性質徹底改變。但是這兩個字是很重要的,教育局過去幾個月犯錯誤的基本原因,就是有意或無意地忘記了這兩個字!
政策的精神是「自願」,因此教育局祇可以鼓勵官校「自願」參與,事實上,我們提醒了教育局官員不知多少次,2010年11月18日教育局局長本人清楚地對傳媒說:「我們希望所有中學都能本著校本精神及個別情況決定是否參加」(見: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11/18/P201011180237.htm ),「校本」者就是學校自己決定也!
對於校本管理和校管會章程的理解,上一篇文章的「背景資料」有詳細分析,此處不重複。
以下是我向教育局的工作人員的忠告:清者自清,就讓申訴專員調查吧,不要把「自願」兩個字故意抹掉,否則無私反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