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

我可能是荒謬的

對於我就塱原的發言,明報報導說有人「形容有關言論荒謬,又指規劃署只是就新發展區規劃研究蒐集公眾意見,批評林超英的指控不尊重規劃署,亦不尊重多年來解決城市規劃問題的人士。」

「荒謬」是一個形容詞,一個意見,我不爭辯,因為在他人眼中我可能是荒謬的。

說我「不尊重規劃署」是一個指控,我不同意,因為說法遠離事實。

我當然知道目前是一個蒐集公眾意見的階段,正因如此才根據香港政府公眾諮詢程序提交了意見書,是尊重政府和尊重規劃署的行為。

此外,在我多年公務生涯中,很明白規劃署同事長期在「發展」主導的客觀背景下,仍然緊守專業,在可能範圍內為香港人爭取作出最優的城市規劃,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我對規劃署的同事是由衷地尊敬。說我不尊重規劃署與事實不符,更會在我和規劃署同事之間製造不必要和本來不存在的對立。

但願我按政府程序提交意見書,或者在意見書中提出的看法和建議有異於諮詢文件裏的立場和建議,不是令我得到「荒謬」形容詞的原因。

更願望我的意見書不會因為我「荒謬」而被人徹底忽視。我真有點擔心,因為成報報導說有人「強調《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是規劃署和城規會主導的工作,不受任何勢力影響。」而我也許是「勢力」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