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3日 星期四

財政預算意見:結構性問題、生態、氣候變化

(2025年1月20日發出)

建議

核心綱領和財政紀律

1. 財政預算必須緊貼國家的「生態文明建設」、「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雙碳目標」等核心綱領。

2. 財政預算必須遵循「量入為出」原則,處理結構性問題,尤其是「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近年支出飆升和超出政府財政負荷能力。

處理結構性問題

3. 控制「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年度支出在600-700億元甚至更低水平。

4. 配合國家保護濱海生態政策,消除氣候變化引起海水上升造成的(和本來沒有的)風險,同時促成削減基建工程支出,建議擱置甚至取消:

      a. 大嶼山人工島項目

      b. 位於新田和三寶樹濕地上的「創新科技園區」

5. 擴大「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功能,涵蓋土木工程以外的「系統建設」(如政府運作深度數碼化),相應更改名稱為「基礎設施儲備基金」 Infrastructure Reserve Fund。

氣候變化

6. 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賬預留5000億元,作為保護市民免受氣候災害的工程和系統建設項目的專款。

7. 推出短中長財政措施,保障基層市民在2025至2050年能源零碳化過渡期間有可負擔的電力,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能量,短期措施建議透過財政預算給予電費津貼,支援基層市民。


背景資料

國家大局

生態文明建設、「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

8. 全球氣候變化與生態破壞導致人類生存危機,嚴重程度超越經濟及社會問題,各國都醒覺及採取應對行動,我們國家以「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施政的核心綱領,香港理當遵循。

9. 「生態文明建設」2018年寫入國家憲法,十四五規劃把「生態文明建設」列為六大發展主要目標之一,甚至排在「民生福祉」之前。

10. 2022年二十大報告和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提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2023年進一步闡述:「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品質發展階段」(註1),有些香港人望文生義以為「高品質發展」指高新科技的經濟活動,這是錯誤的,關鍵在「綠色化」和「低碳化」,必須注意二十大明確指出「高質量發展不只是一個經濟要求,而且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方方面面的總要求,生態文明建設也必須追求高質量。」(註2)

11. 2023年國務院發布《新時代的中國綠色發展》白皮書(註3),確認「中共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中國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必須指出:歷史顯示「發展與生態平衡」的說法最終往往是生態被犧牲,國家現在的治國原則是「生態優先」,再不容以「發展」之名搞生態破壞,特區政府需要深入認識,。

生態

12. 國家在保護生態尤其是濕地方面非常進取,為了保護濱海濕地,2018年起,除了黨政軍三方共同批准的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國省市不得圍填海(濕地包括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註4),2021年底通過濕地保護法(註5)。

13. 十四五規劃第三十七篇,明確全面保護自然岸線,整治修復濱海濕地2萬公頃,粵港澳大灣區列為重點地區之一。

14. 2022年我國擔任《拉姆薩爾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主席和《濕地公約》常委會主席,深度參與和領導公約重要事務,習近平大會致辭時強調了「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和「擴大國際重要濕地規模」,又宣布「保護4條途經中國的候鳥遷飛通道」和在深圳建立「國際紅樹林中心」(註6)。

15. 2022年我國擔任《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屆締約方大會主席,主導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其中目標三:「到 2030年至少30%的 … 沿海和海洋區域」得到有效保護,就此中國建立了「全球濱海論壇」,2023年在江蘇鹽城召開國際會議,彰顯保育概念由傳統「濕地」擴闊至「濱海」,以及國家以行動領導全球保育濱海的決心。

氣候變化

16. 2020年習近平在聯合國大會向全世界宣布中國將採取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即是「雙碳目標」。

17. 國家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註7),提出2060年碳中和目標,並堅定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推動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等,必須注意「節約」和「集約」兩個關鍵詞,香港未來發展不可再走追求「量」但是傷害自然生態的粗放型經濟發展舊路,否則偏離國家大方向。

香港情況

施政理念

18. 香港特區對「生態文明建設」「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認識,處於起步階段,需要盡快提高認識,以及盡早融入施政和財政預算中,今年財政預算應該好好反映這些國家核心綱領。

19. 長期以來,香港社會普遍相信「基建工程、經濟發展、社會安定」這個順序,不過根據長期的經濟數據顯示,1989年以來多項大型工程合共花費一萬六千多億元,最近十多年每年支出逼近一千億元,卻沒有阻止香港GDP年增長率的下降趨勢,近年滑動平均更差不多跌到零(註8),說明基建工程的巨額投資沒有為香港經濟形成新的增長點,反而成為結構性財政負擔,據此政府理應壓縮大型工程支出,把財政資源運用在為香港經濟創造新增長點的範疇。

新田科技城之「創新科技園區」

20. 2023年5月曝光了新田科技城規劃的修訂範圍,覆蓋面積比2021年規劃大增,而且「創新科技園區」轉移入有重要生態價值的新田和三寶樹濕地(圖1),成為破壞生態環境的惡例,更不幸的是這裏是河口洪泛平原,面對風暴潮和氣候變化下海水上升的水淹風險,是最不宜財富密集式發展的地方。既然目前財政拮据,創科用地需求又毫不明朗,應該把這個項目擱置甚至取消,既省錢也保護自然,同時避免為香港增加本來沒有的水淹發展區風險。

 

圖1  新田科技城2021及2023規劃範圍比較圖

21. 其實2021年公布的《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宣示「城鄉共融」和「積極保育」的規劃原則,重點行動項目包含「促成環境容量提升、跨境生態走廊、為保育而收地,有效及高效執行《策略》」,與生態文明建設非常匹配,是特區政府近年最佳傑作。

22. 2023年「創新科技園區」的新選址佔用與米埔內后海灣拉姆薩爾濕地接壤的濕地保育區和緩衝區,毀掉《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宣示的「積極保育」原則和「促成環境容量提升」重點行動,又在毫無論證及公開宣示的情況下廢掉行之多年的「濕地零淨損失」政策,兩者均嚴重破壞政府威信。

23. 從國家角度看,2023年規劃明顯破壞濕地生態,聲稱在餘下濕地增加生態功能作出補償違反習主席「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的要求,也違反十四五規劃整治修復大灣區濕地的要求,也從根本處違背國家保護全國濕地的國策,藉「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之名大舉破壞濕地,損害「高質量環境」,與國家「高質量發展」逆向而行,更遠遠偏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24. 新田科技城現規劃內佔用濕地部份位於深圳河河口洪泛平原,直接面對颱風風暴潮和氣候變化下海水上升的風險,也面對來自深圳河上游的暴雨洪水和深圳水庫排洪的額外風險。把創科密集的財富安置在濕地和暴露在如此高風險之中,選址十分不智。據知目前工程方案為把整個濕地園區填高至7米,相當於造一個濕地上的人工島,除了工程造價極高,也為周邊地區包括上游深圳城市增加水浸風險,是自己安全,人家捱風險的自私行為。

大嶼山人工島

25. 交椅洲人工島項目牽涉在我國濱海大規模填海,違反目前國家保護濱海濕地的國策,以「國務院通知不適用於香港特區」這種純法律觀點迴避是不合適的。目前全球和國家的目標是至2030年保護30%濱海,此時反過來把濱海填掉興建人工島,將令香港成為保育濱海全國最落後地區和國際的笑柄。政府理應遵循家生態文明建設核心施政綱領,認真配合國家保護濕地和落實《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保護濱海的要求,擱置甚至取消人工島項目。

26. 交椅洲人工島項目也漠視已知的氣候風險:氣候變化將帶來無可避免、幅度頗大和連綿數世紀的海水上升,我於2023年4月9日在明報發文詳細講解了海水上升的科學,並指出發展局犯了科學錯誤(註9),興建大型人工島將為香港大幅增添原本不存在和愈來愈巨大的氣候風險,違反災難管理的基本原則,只此理由項目就足以論證人工島項目理應取消。

應對氣候變化

27. 近兩年的颱風和暴雨事件,警示氣候變化為香港帶來愈趨頻繁的極端天氣(包括高溫、風、雨、風暴潮高水位等),既有的基礎建設將不足以應付新的氣候狀態。應對氣候變化衝擊將需要持續多年的大型工程和先進周全的災害管理系統,必須及早認定備用資金,新加坡政府早有1000億新加坡元的資金方案,地理原因令香港面對比新加坡多的衝擊,包括颱風、風暴潮、海岸線長、斜坡多等,香港需要作出同量級(5000億港元)甚至更大的專項備用資金。

28. 香港政府訂立了2050年零碳排放目標,重要內容是把香港電力零碳化,未來需要停止燃燒煤和天然氣,改為輸入可再生能源發的電,同時輸入在香港以外地方利用可再生能源製造的氫氣(即「綠色氫氣」)用來發電。由於全球的新能源需求與供應不易平衡,未來二三十年電力及其他燃料價格有機會大幅起伏或飆升,政府宜及早制訂政策和推出措施,保障基層市民在能源零碳化過渡期間得到負擔得起的電力額度,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能量,概念相當於食水供應有免費的額度,短期措施建議透過財政預算給予電費津貼,支援基層市民。

註1 中央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習近平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註2 【光明論壇】2023年7月28日: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 

註3 國務院  2023年1月19日  《新時代中國的綠色發展》

註4 國務院  2018年7月15日:《國務院關於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 

註5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 

註6 中央人民政府網,2022年11月5日:習近平在《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開幕式上的致辭 

註7 國務院  2021年10月27日:《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白皮書 

註8 林超英  明報  2024年1月19日:財政赤字思考:基建工程與經濟發展的神話破滅 

註9 林超英  明報  2023年4月9日:人工島:發展局搞錯海水上升的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