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根本功能在保障人民的生存和生活,除了乾淨的空氣、無害的飲水、最低限度的溫飽,恐怕就輪到居所,因為有適當的居所,人才能展開家庭生活,生兒育女,照顧父母,工作勞累時可以回到舒適和溫馨的基地,家人互相扶持,休養生息,補充能量,然後精神抖擻地再投入工作,與全體市民共同建設美好的社會,可以說,溫飽之外,住屋是社會安定之本。
可惜香港回歸之後,在財勢人等影響下,香港政府的房屋政策誤入歧途,導致今天出現公屋數目嚴重不足和私樓癲價遠離民生水平的局面,住屋困難持續多年,港人的怨憤不斷累積,2014年「佔領中環」表面上是政治事件,但是普遍和難以宣洩的怨憤也許是主要的導火線。讓我們回顧香港政府房屋政策的概略歷史,再談怎樣走出目前的困局,為社會長遠安定創造條件。
1953年石硤尾木屋區大火 (鳴謝:http://www.hkhselderly.com ) |
殖民地政府一向不與基層交往,但是1953年石峽尾木屋區大火,超過五萬人家園盡毀,不妥善處理,大有可能造成社會動蕩,政府不敢怠慢,一年後原址建成八幢六層高的「第一型」徙置大廈,安置火災災民,成為多層公屋的鼻祖。1967年社會動亂之後,施政主調是確保社會穩定,政府相繼推出多項爭取華人社會支持的措施,重中之重是1972年展開「十年建屋計劃」,為180萬人提供廉租居所,1976年更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協助中低收入家庭成為居屋業主(註1),社會瀰漫安居樂業的氣氛,此後二十年是香港社會安定的黃金期。
可惜1990年代起,香港富裕起來,時勢讓一批地產商成為富豪,人們欣羡之餘模糊了住屋的概念,「用來住」的房屋變成「投資」的物業,不少人為自己住的單位升值而高興(雖然他們賣掉物業後其實無家可歸),而未能醒覺樓價飇升會對未來置業者造成的困難,少部份「聰明人」則透過投資/投機,藉樓價的升浪而發財,成為新一代富翁,使更多人被「地產」迷倒,視之為經濟新引擎,其中一個是2005年出任行政長官的曾蔭權,在他眼中:「房地產市場是香港經濟的重要基礎,與民生息息相關,對不少市民來說,房屋是他們最重要的資產。」(註2)徹底忘記房屋是市民居住之所的基本概念。
1997年起全球經濟低迷,香港樓價下跌,業主感到損失,地產業淡靜,在財勢人士的壓力下,2002年政府屈服,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的孫明揚宣佈9項「穩定」樓市政策,包括:停售居屋,大幅減建公屋,停止定期拍賣土地,由地產商透過「勾地表」控制土地供應,結果土地供應大減。
曾蔭權出任行政長官年代土地供應萎縮
(轉載自許沂光博客 http://bit.ly/2mbiRvB)
|
土地供應減,房屋供應相應下跌,到了曾蔭權執政後期,建屋量不及2002年的四成。香港政府經常說「小政府,大市場」,2002年實際上以政府行為扭曲了市場,結果給地產商鑽了空子,操縱樓價,颷升至普通人不能負擔的「癲價」,地產商得了暴利,市民變相向地產商「交重稅」,成為隱形的奴隸,工商百業則長期捱貴租,大家辛苦勞動的成果都變成地產商及「投資者」的富貴,一則貧富懸殊加劇,二則住屋問題惡化,劏房湧現,成為1960年代滿山木屋的翻版,只不過今次的惡劣居住環境隱藏在多層大廈之內,到了今天,更淪落到「納米豪宅」的黑色喜(悲)劇。
曾蔭權任期末建屋量約為2002年四成
(底圖來源:www.midland.com.hk)
2011年,曾蔭權承認政策失誤,導致樓價急升到超出市民負擔能力,同時宣佈復建居屋(註3),但是為時太晚,市民已經形成「地產霸權」和「官商勾結」的印象,導致民怨累積。2012年政府換屆,取消勾地表,從地產商手中奪回土地供應的主導權,積極開展建屋工作,可惜土地供應鏈斷了多年,不能短期內扭轉,建屋又動輒需時數年,五年之間市民看不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更不幸的是世界各地游動資金湧港,進一步推高樓價(見2017年1月27日 文章,註4),「上樓難」的苦惱遲遲不減,焦急卻不斷增加,社會燥動增溫,碰上其他方面的觸動,2014年的「佔中」幾乎是無可避免之事。
為了香港的長治久安,我們市民必須重整自己對住屋的看法,視自住的物業為「家」而不是「投資工具」,不要為價錢起落擔憂,政府則應視「市民有屋住」為己任,以多元方法提供市民能負擔的住屋,如多建公屋和居屋等,同時不應把房地產視為「投資市場」,而應在「雙辣招」之外,增添手段抑遏地產市場的投機成份,如空置稅、資產增值稅、限制外地人購買等。當市場失效,不能供應市民能夠負擔的生活必需品時,我們再不能迷信「自由市場」。
香港房屋政策必須重歸正軌,基礎是視「住屋」為生活的必需品,而不是給某些「聰明人」不勞而獲地賺錢的「投資/投機工具」,正如最近內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註5)所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
註2 2008年10月施政報告
http://www.policyaddress.gov.hk/08-09/chi/p34.html
註3 2011年10 月施政報告
http://www.policyaddress.gov.hk/11-12/chi/pdf/Policy11-12.pdf
註5 《香港01》 2016年12月16日 「中央經濟會「中央經濟會議閉幕:房子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