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

開發棕土,不要填海

四月底發展局局長在網上「局長隨筆」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迎難而上 發展棕地》,所謂「棕土」即是自然環境已經受到各種破壞,基本上無法修復恢復,現狀又構成污染、噪音、水浸、交通擠塞等問題,例子有利用法律縫隙由農地變成的貨櫃場及廢車場等。

農地上的貨櫃場 (鳴謝:inmediahk.net)


全港多處地方都有這個類型的土地,理應優先用來解決土地短缺的問題,很高興現屆政府把棕土納入視野,所以給局長發了一封信,最近收到局長回覆,確認他見到我的信,現在與大家分享致局長信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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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 

完全支持開發棕地為有用土地,成本既低,又有益於改善環境。 

理解過程比較麻煩,但正如你所說,要有勇氣迎難而上,公務員團隊在你的領導下,自會用心出力,幫助你移除障礙和解決問題。 

社會上有很大的聲音認為,作為取得有用土地的方案,開發棕地應該優先排在大規模填海之前。據了解,這個傾向其實在較早前的公眾諮詢中浮現出來,政府不應漠視這個民意傾向。 

再者,填海造地的單位面積成本價遠高於棕地改造,更有重大和將來後悔也無法修復的生態傷害,在目前毫無規劃意向的情況下,一句「土地儲備」遠遠撐不起大規模填海的概念,除非「容易做」是今屆政府的唯一和第一的優先。 

開發棕地可以納入一個運作多年的既有規劃體系,取得土地與未來用途明顯掛鈎,不會浪費巨額公帑變出一幅荒廢無用的土地 

香港近代的填海史,有一個惡劣先例就是現在赤鱲角機場島的中央部份,原本聲稱會用來興建一座"X"型客運大樓的大幅土地,由於規劃機場時(有意或無意)估算錯誤,如今就算計劃中由填海而得的第三條跑道啟用後,該地依然空置用不着,又因為位處機場中心區,不能給予其他對香港有益的用途。回頭看,真是把香港納稅人以億計金錢「倒落鹹水海」。 

同樣的「簡單錯誤」現屆政府不要再犯啊! 

開發棕土,不要填海。 

敬祝安好! 

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 
林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