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8日 星期日

再給行政長官寫信


行政長官4月21日發了一封回信給英皇書院同學會,內容跟3月25日的覆信大同小異,仍然迴避了教育局局長的誠信問題,以及顯然未掌握校本管理的理念和運作模式,因此我們再次給行政長官寫了信,闡釋我們的立場和見解,信件的內容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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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先生:


4月21日由閣下私人秘書簽署的回信收到,但是信中沒有片言隻字談閣下怎樣處理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先生的誠信問題,閣下和孫先生兩個月來對此保持緘默,唯一的結論是:事實俱在,無話可說,默然承認。對於閣下不採取任何糾正行動,在不搞示威和不搞衝擊的前提下,我們惟有表示遺憾,讓歷史記下孫先生和本屆特區政府留下的痕跡。


對於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和官立中學學校管理委員會的分工,顯然閣下沒有理會或者未能理解我們提出的論據。章程3.2條用了"should"而 22.2條用了"shall",因此前者不能蓋過後者必須表決的要求。閣下今次回信中新提出的14.1(a)條,談的是抱負和使命,對高層管理有認識的人都知道兩者屬於理念範疇,不涉及具體的機構運作。官立中學中一級有多少班屬於規劃和管理,是學校管理委員會的責任,我們上次解釋了,律有明文,常任秘書長雖然是辦學團體也不能代管理委員作出決定。


教育局似乎忘記了2004年立法會通過教育(修訂)條例時,政府在立法會公開表明,在官立學校執行校本管理,參照法團校董會的管治架構模式,把學校的管理權下放到學校管理委員會,當時的目的是吸引津貼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教育局沒有幫助閣下正確地認識英皇書院減班事件中「校本管理」爭議點所在,所以才出現來信中聲稱:「教育局透過英皇書院校管會討論有關計劃,並不等如政府作為辦學團體放棄其權利和義務」,其實早在2004年政府已經把官立學校的管理權下放到學校管理委員會,謹建議閣下閱讀附件一篇2005年由時任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秘書葉曾翠卿女士撰寫的文章,有助閣下對校本管理和官校的參與加深了解。


假如現在為了一時的方便,將官校學校管理委員會章程曲解,說成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可以向學校發出任何指令,則2004年的修訂條例所建立的校本管理精神將蕩然無存,2002年至2004年間教育局為了通過該條例所花費的功夫將全部報廢。教育局如果堅持對校本管理的曲解將會後患無窮,這個錯誤必須及時糾正,這是我們給閣下的誠意忠告。


行政長官閣下,古語有云:「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偶然犯一次錯可以原諒,明知錯了卻堅持錯下去或者重複再錯才是大問題。願望閣下督促教育局局長檢視官立中學減班的形勢,盡快作出恰當的調整,讓英皇書院的中一級有五班,以配合中西區的特殊區情和眾多家長的期望。


在英皇書院減班事件中,我們堅持在體制內以擺事實和講道理的方式爭取,希望為香港社會樹立榜樣,顯示人民和政府可以通過討論和交流,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解決問題,可惜我們得到的對待是官員們重複強調和濫用手中的「權」。長此以往,人民將被逼轉向激烈的非理性行動,出現這種情況絕非香港之福,懇請閣下慎思之。


敬祝安好!


承香港英皇書院同學會執行委員會命


會長 林超英


2011年5月8日









附件






校本管理新里程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秘書
葉曾翠卿



  自《2004年教育(修訂)條例》(即有關校本管理的條例)於今年初實施以來,經過一輪準備工夫後,愈來愈多學校相繼設立了法團校董會。在已註冊的法團校董行列中,不乏專業及學界精英(包括大學校長),證明推動校本管理確能讓熱心教育的人士參與校務,為學校貢獻專長及作出無私奉獻,實在是學生之福。


  迄今,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已收到超過100份章程草稿,其中70多份已獲批准,並有30多所學校已設立法團校董會,開始運作。與此同時,全數75所已修訂章程的官校,亦將在二零零五/零六學年內,參照法團校董會管治架構模式,推行校本管理。從近日收到的學校回覆中,我們喜見更多學校已計劃按照法例的規定及本身的條件,籌備設立法團校董會。



建立完善制度 落實校本管理 


  我們推行校本管理,目的是將關乎學生學習及資源運用的決策權力,盡量下放給學校,並讓各持份者都有機會參與,根據學校的本身情況及學生的需要作出決定,以提高學生的學習成果。


  下放權力的先決條件,是學校必須建立健全的監管制度及制衡機制。首先,法團校董會的教師、家長及校友校董由選舉產生,不但符合民主精神,亦有極高的代表性。他們依法負責校務的監察及決策工作。


  反觀有辦學團體倡議的校政委員會,由於成員多由辦學團體委任,且職責只局限於諮詢層面,或某些範疇,更未具最終決策權,這樣能否有理想的制衡機制已是不言而喻。


  此外,我們會為學校制訂清晰的財務及會計指引,加強其透明度與問責性。法團校董會須按照條例僱用執業會計師,負責審計帳目,制定適當的制衡措施和內部監控機制。我們相信,當具備這些條件後,給予設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更大財政自主權和靈活性,是恰當及負責任的安排;大眾也會對學校更具信心。


  為協助法團校董會的工作,我們委聘了一間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由二零零五/零六學年開始,與教統局人員攜手,協助首批設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處理財務的過渡安排,以及設立新的財務管理制度,務求學校的財務管理更臻完善。



學校設立法團 政府提供支援 


  我們會繼續全力協助辦學團體為其屬校設立法團校董會,除了提供新的支援措施外,還會進一步下放運用撥款的彈性安排,包括「擴大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及「整合代課教師津貼」。


  另外,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今年七月已通過,為設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提供一次過三十五萬元現金津貼。我們已於上月向學校發出通函,闡釋申領現金津貼及運用方法的安排。


  為設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提供現金津貼及靈活的撥款安排,不但獲得立法會通過,更是配合有關學校的實際需要,同時亦獲得教育團體認同。教統局會一視同仁,為所有按法例規定設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作出同樣安排。


  我們將在二零零七/零八學年檢討設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的運作時,綜合檢討各項安排。



辦學團體 角色重要


  社會團體熱衷辦學,是香港教育制度的特色。辦學團體更是政府的合作夥伴。條例留有大量空間,讓辦學團體決定學校的管治運作模式。條例並為辦學團體保留廣泛權力,以確保辦學團體貫徹本身的辦學理念。


  校本管理精神除了在社會上得到廣泛支持外,有關條例亦是經過立法會通過後才落實執行。因此,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絕對是合理和合法的安排。


  在《基本法》方面,我們認為按法例要求成立的法團校董會,既符合第141(3)條的規定:「宗教組織可按原有辦法繼續興辦宗教院校、其他學校、醫院和福利機構以及提供其他社會服務」,也符合第136條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


  事實上,在設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名單中,有著不同宗教和背景的辦學團體,他們在條例生效後,依舊按其辦學宗旨及抱負興辦學校,這就是說明事實的最佳憑證。



學校進步 學生得益


  學校管理權力逐漸下放學校,是世界潮流。政府推動校本管理十餘年,已漸見成效。在首批法團校董會成立及運作後,其成功經驗,必能鼓勵更多學校加入校本管理的行列。我們期望所有公營學校,在校本管治架構下,帶領學校不斷自我完善,建立管理新文化,令學校進步,學生得益。



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春天在旺角







大家提到旺角總會想到高樓林立,人頭湧湧,車輛廢氣等,但是用心尋找的話,其實旺角也有自然的氣息,多走幾步,便可以在樹木的懷抱中享受難得的閒適。上圖是最近拍攝的照片,背景是旺角著名的地標,前面是春末花朵盛開的樹頭菜 (舊稱魚木)。自然美景就在繁囂不遠處,見到與否,祇在觀察者的一念之間。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觀韓文公祠有感



韓愈離潮時向州學主管趙德細緻叮嚀




上星期到家鄉潮州,有幸參觀韓文公祠,很是感動。韓愈管治潮州祇有短短八個月,但是卻得到潮州人千多年來的尊敬,所謂「治潮僅八月,山水盡姓韓」,最高的山改稱韓山,最大的河改稱韓江。




韓愈到潮州是他人生中的低谷,但是他豁達積極,沒有沮喪,不管潮州是一個多落後和多不起眼的地方,一樣用心盡意,努力為地方多辦好事。除了眾所周知的驅逐鱷魚 (其實用了科學的方法,不是靠一紙祭鱷魚文),最重要的功績是成立「州學」,幫助潮州人以教育脫離落後,他不單成立機構,還捐出俸祿資助學生膳食,不讓貧困成為求學的障礙。韓愈為潮州建立了好學崇文的風氣,是潮州人懷念他的基本原因。




韓愈為潮州作出的其他貢獻有:修築河堤防禦水患,設法解放奴婢和從此禁止蓄奴等。




好官不管自身的際遇,不管處於甚麼崗位,都以人民的利益為重,盡力而為,韓愈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給教育局局長的信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教育局局長


孫明揚先生



孫先生:



有關英皇書院減班事宜



4月13日來信收到了,感謝對我們3月30日信件的第3條問題提供了具體的答覆。以下重複未得到答案的問題,因應最新情況文字稍有調整,希望方便你更了解我們的關注,請你逐條問題具體回覆,:



(1) 英皇書院學校參加減班計劃的申請書是誰和是何時簽署的?是誰授權的?甚麼時候授權?



(2) 今次全港減班超標完成任務,十多間官中參加了減班行列已經起了閣下強調的「帶頭作用」。3月30日公佈的減班學校名單顯示眾多辦學團體把屬下最好的學校保留不參加減班。4月13日來信則顯示官立嘉道理爵士中學(西九龍)可以因為自身具體原因不參加減班,也即是說官中減班並非毫無轉圜餘地,英皇書院跟官立嘉道理爵士中學(西九龍)同樣有極多的「自身具體原因」不參加減班,有關的區情和校情在學校管理委員會和中西區區議會已經多次說明。綜合上述所言,教育局完全有空間跟其他辦學團體同步,讓自己屬下歷史最悠久的官中保持五班編制,讓更多基層家庭子弟得以在良好的氛圍中學習。教育局為甚麼必須堅持英皇書院減班呢?



來信提到:「章程列明校管會須聽從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指示」,我們仔細翻閱章程遍尋不獲,祇有章程3.5條: “The SMC shall be accountable to the Permanent Secretary for the performance of the School” [中譯:校管會須為學校的表現向常任秘書長負責],這個「負責」特指學校的「表現」,是有範圍的,不是漫無邊際的。我們注意到教育條例談到法團校董會時,第40AE條有同樣的寫法:「為學校的表現而向常任秘書長...負責」,如果由今天起把它理解成所有法團校董會須聽從常任秘書長的任何指示,恐怕更令辦學團體不願意為屬下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教育局在處理英皇書院單一事件時,切勿貪一時方便曲解條例,否則會引起意想不到的連鎖後遺症。這是我們衷心的忠告。



英皇書院校友包括校管會裡的校友代表,有充分理由認為教育局透過常任秘書長代替校管會決定參加減班未能達到合法、合理和合情的標準。我們始終相信英皇書院是否參加「自願優化班級結構計劃」,應該如計劃名稱所言是「自願」的,以及應該如局長本人所說「本著校本精神及個別情況決定是否參加」(2010年11月18日發言稿),即是應該由校管會考慮區情和校情後在會議中表決。



我們重申以下的立場和要求:英皇書院是中西區唯一的官中,歷史悠久,校風良好,成績優異,是家長和同學心儀的學校,不應該參加減班。敬請閣下理解民心所向,撤消有關英皇書院減班的公佈,讓基層家庭子弟得到良好教育,為社會流動作出貢獻。



敬祝安好!




承香港英皇書院同學會執行委員會命






會長 林超英




2011年4月25日

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教育局始終迴避基本和具體的問題

今天剛從同學會收到教育局對我們3月30日信件的回覆 (夾附在4月16日網誌文章內),完全沒有回答我們的具體問題,如:減班申請書是誰和何時簽署的?是誰授權?甚麼時候授權?


教育局祇是玩弄文字遊戲,先在信首把「自願優化班級計劃」簡稱為「優化計劃」,把「自願」兩個字省掉,然後強調:「教育局是「優化計劃」這個政策推行者」和「敎育局亦須以身作則... 要求官立學校參與計劃」。


可惜「自願」兩個字才是整件事情的核心。教育局要求官立學校參與的是一個冠以「自願」的計劃,去年11月18日局長在宣佈這個計劃的時候,更公開地說:「希望所有中學都能本著校本精神及個別情況決定是否參加」。「自願」是最明白不過的,而且決定是由個別學校做的,「校本精神」就是這個意思。官校的學校管理委員會 (簡稱「校管會」) 和非官校的法團校董會是校本精神的具體執行者,這是在2004年通過教育(修訂)條例時確定的,因此由英皇書院校管會因應學校的區情和校情自願決定是否參加計劃,是在推行局方的政策啊!


教育局的回覆聲稱英皇書院校管會章程列明「校管會須聽從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指示及向她問責」,奇怪得很,我翻閱章程多次,「聽從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指示」一句遍尋不獲, 祇有章程3.5條:"The SMC shall be accountable to the Permanent Secretary for the performance of the School" [中譯:校管會必須為學校的表現向常任秘書長負責],這個「問責」是特指學校的「表現」而言,是有範圍的,不是漫無邊際的,而且不涉及「指示」的概念。


其實現在的教育條例談到法團校董會時,40AE條是這樣寫的:「為學校的表現而向常任秘書長及辦學團體負責」,如果把它理解成法團校董會要聽從常任秘書長的指示,恐怕絕對沒有辦學團體願意成立法團校董會。教育局小心啊!


教育局的覆信沒有回答有關減班申請書的授權來自何處的基本問題,新提出的「校管會須聽從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指示」則是子虛烏有和毫無根據的。


校管會成員和校友們完全有理由質疑教育局代校管會作出參加減班的決定的合法性。我們堅持英皇書院是否參加「自願優化班級結構計劃」,應如局長所說「本著校本精神及個別情況決定是否參加」,常任秘書長不能越俎代庖強逼英皇書院參加,否則是以下犯上,反映政府內部自相矛盾。


執筆時電視傳來皇仁校友反對減班,他們見到的問題跟我們談的一樣,就是官員言而無信,行事偏離法制,這個管治疫症不可以讓它蔓延啊。

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為甚麼孩子進入心儀學校機會大減?

昨天報章報導了多間同學心儀的學校留給本區統一派位的名額大減,舉例說,英皇書院由去年的66個跌至43個,跌幅是35%,比學生數目的跌幅大得多,也即是說同學統一派位進入心儀學校的機會大減。



為甚麼五班減一班,表面上是減20%,結果統一派位名額卻大減35%?



原因之一是減班學校名單是在自行派位完成之後才落實的。



今年的自行派位名額是以五班總名額的三成來計算的,以一班36人計算,五班共180人,三成是54個名額。如果一早知道是四班,則三成應該是43個,即是說,因為時間先後的問題,統一派位給擠掉了11個名額。



至於為甚麼中西區的英皇書院統一派位名額比去年少23個,比上面計算出來的11個還要多,由於手上沒有去年跨區入讀和由聯繫官小入讀英皇書院兩種名額的數字,我無法進一步分析。關心孩子入讀英皇書院 (或有類似情況的官中如皇仁書院等) 的家長,應該向有關當問明原委。



順便一提,今天我再向教育局局長發了信,請他及早回覆英皇書院同學會3月30日給他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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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教育局局長


孫明揚先生




孫先生:



本會3月30 日給閣下寫了信,仍在等候閣下的實質答覆。該信副本見附件。



昨天的報章報導,英皇書院預留給中西區同學的統一派位名額由去年的66個減少至43個,跌幅是35%,但是小六學生數目的跌幅沒有這麼多,進入英皇書院的概率顯然降低,對中西區的同學和家長不公平,對基層家庭同學希望透過教育爭取向上是一次打擊。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我們深感惋惜。



願望早日得到回覆。



敬祝安好!



承香港英皇書院同學會命


會長 林超英


201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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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先生:



我留意到今天教育局宣佈了參加自願縮班計劃的學校名單,共有202家學校申請,其中包括英皇書院,但是沒有九龍華仁書院,據了解九龍華仁書院是因為有自身具體情況而在申請後退出的。



我謹代表香港英皇書院同學會嚴肅要求你逐條回答以下的問題:



(1)英皇書院學校管理委員會沒有依章通過參與計劃,何來有一份申請書?是誰和是何時簽署的? 是誰授權? 甚麼時候授權?



(2)先不管教育局手上的英皇書院申請書是否有效,既然九龍華仁書院可以因為自身具體情況退出,英皇書院同樣有極多的「自身的理由」不參加,英皇書院的區情和校情在學校管理委員會和中西區區議會已經有多次說明,教育局祇要願意聽就最清楚不過。局長請回答為甚麼在減班超標的情況下,在其他學校可以退出的情況下,教育局(尤其是在授權有可疑的情況下)不讓英皇書院退出縮班行列?



(3)請清楚告訴我們為甚麼在大談「顧全大局」和堅持官校「綑綁式縮班」的情況下,官立嘉道理(西九龍)會得到跟其他官中包括英皇書院和皇仁書院等不同的待遇不參加縮班?是甚麼區情?校情?這是必須向公眾交待的,好讓大家明白政府施政是有原則和有道理的。



(4)在參與學校名單中,我找不到一些由大聲疾呼大家都要「犧牲少我,成全大我」的辦學團體主辦的學校,例如:英華女校,根據報章報導是因為學校想讓本區同學得到良好的教育,說法跟我們英皇書院的持份者基本一樣,局長你有甚麼想法?有沒有被某些機構欺騙了的感覺?是不是人家的孩子你不敢管?官校是你自己的孩子就可以多打幾棍?



等待你早日答覆。



敬祝安好!



承香港英皇書院同學會命


會長 林超英


2011年3月30日

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教育局局長:誠信與數學


昨天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教育局局長繼續聲稱教育局有「權」指令官中減班,又指由於學生數目減少,因此減班不影響學生進入心儀學校的機會(數學上稱為「概率」)。



其實英皇書院事件的核心問題在局長的誠信。



去年減班計劃推出時,局長公開說明是「自願」,後來在英皇書院變成「指令」和「強逼」,言而無信。2月24日在學校管理委員會明明白白是「指令」和「強逼」,次日局長在公開場合眼也不眨地說「當然是自願減班」,唉!這比言而無信更厲害一層,是與事實不符啊!�有更�害的是:當記者問有否講大話,得到的回覆是:「沒有講大話,怎會講大話」。



先不論局長聲稱的「權」是否存在,一次又一次說話與事實不符,而且為時伸延長達數月,不是偶然的失憶,市民怎能饒恕?中央人民政府怎可以接受?



數學本來是局長的專長,但是不知何故,今次他弄錯了。由於祇是中一級有五班的中學被要求減班,如果仔細計算一下,便知道小六同學進入減了班的心儀中學的概率比以前降低,而不是局長直覺以為的沒有變化。



為了讓局長知道我們不是「口輕輕」 (他以前曾經這樣罵過我們),詳細的計算見附圖,如果有甚麼錯誤之處,請大家指教。



大家特別要注意一件事,因為減班學校名單在自行收生之後才落實,今年由電腦分配進入英皇書院等減班學校的名額跌幅很大(以前的網誌文章有計算過,不再重複),打算原區就讀的同學最受影響,我認為受影響的小六同學和家長,完全有理由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育局在收生過程中進行減班申請和決定是行政失當。



有關的計算頗為簡單,可惜局長活在「權」的世界裡,捉摸不到(或者不屑看)現實世界,繼續聲稱減班不影響學生進入心儀學校的機會。



學習數學的人重理性,講邏輯,尊重客觀事實。很難想像眼前的局長是數學出身的,可能畢竟是很久以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