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傾談,發覺很多人都不知道,原來「丁屋」的歷史很短,是1971/1972之間才出現的新生事物,不是由清朝過戶給現代的「傳統」,到最近幾年,演化成為發展商收購的「物件」,更是遠遠偏離真正的傳統,有興趣多點了解這件事的朋友可參閱以下文章: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0413
總之丁屋不是「傳統」,更不應是貿易的商品。
讓丁屋變成地產項目,是地產霸權的升級版!
天地 自然 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李家超先生 尊敬的李先生: 新田科技城創科園區佔用濕地 涉嫌 違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及導致國家違反 《拉姆薩爾國際重要濕地公約》 謹向閣下通報兩件與「新田科技城」有關的事情,其一是特區涉嫌違背與內地簽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