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 星期三

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組成的補充看法


 今早(830)在電台談找尋土地的原則和方法,避免不了談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組成,已有報道(註1)比較準確地反映我的說話內容。

隨後有人向我問了一些問題,這裏以問答方式表達。

問:你是否不滿沒有「環保團體代表」在小組內?
答:否,我不覺得小組必須有「環保團體代表」,但是認為應該有「環保專業人士」在小組中,關鍵詞是「專業」。

問:兩位地理教授不能代表環保嗎?
答:兩位都是頂尖人物,也擔任過有關環保公職,受人尊敬,不過他們不是「環保專業人士」,也不是生態方面的專家,而「生態」是迴避不了的關鍵話題,需要生態專家/專業人士在小組內提供支撐,否則沒有基礎做好相關公眾參與工作。

問:你認為小組的成員怎樣才完美?
答:首先最好加入一至兩位環保專業人士,尤其是生態方面,讓小組工作涵蓋範圍比較圓滿,其次是增添能代表「康樂」價值的入物,這是普羅大眾十分重視的方面,不可忽略,第三(但很重要)是加入一至兩位年輕和對香港土地政策和現況有深入認識和研究的民間人士,確保小組的工作珍惜和正視將來會受土地供應政策影響的一代的價值觀念和看法,否則工作成果只代表行將逝去一代的價值觀,最後小組的努力不能得到年輕一代的認同,變成徒勞無功。

問:你是否不滿自己不是小組成員?
答:否,我認為由於我對郊野公園立場太鮮明,不適宜參與工作小組,連帶的看法是:其他對使用郊野公園土地有鮮明立場的人,其實也不應出任小組成員,否則會為小組帶來立場有偏頗的形象,從網上所見,這個負面效果已經出來了。


1   《主場新聞》  2017830  「林超英: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無環保專業人士,好遺憾」  http://bit.ly/2x2LXSm


 

2017年8月29日 星期二

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觀察及願望


今天(829行政長官委任「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的22名非官方成員及8名官方成員,任期由2017912019218,為期一年半(註1)。

在網上檢查了「專責小組」22位非官方成員的背景,得出以下的分析:

金融/經濟       3*
專業                     9
工程     3
測量     2**
規劃     2
建築     1
園境     1
政界                  3
社會                  3
地理***         2
商界                  1
傳媒                  1
康樂                  0
生態                  0

*      其中兩位是團結香港基金的顧問及僱員(註2)
**    其中一位曾任國際房地產公會主席
***  均曾擔任與環境有關公職

專業界佔了四成,舉足輕重,其下分支都與地產界有一定關係,尤其是測量界,其中一位是房地產界重要人物,最近又提出了填平船灣淡水湖建屋,令人憂慮小組會很受地產思維影響。

金融界佔了三席,超過一成,其中兩位與多次發表報告、鼓吹向郊野公園要地的團結香港基金有關連,很有可能使小組的研究不能持平客觀。


我曾經向政府建議小組應該有環保專業人士參加(註3),但是名單裏沒有這樣的人物,是一個缺憾,小組在工作有可能有忽略環境元素,不過名單裏有兩位曾經擔任與環境有關公職的地理教授略為補償,總算有人幫香港人把關,可惜他們人數少,肩上的重擔太大了。

最後特別指出:忙碌的香港人很需要工餘的康樂,年青一代的香港人很重視自然生態和山水景觀,但是這兩方面都沒有任何代表人物在小組內,是否代表這些「價值」不會在小組的工作中得到應有的反映和重視?

政府的新聞稿稱:「專責小組將會檢視和評估其他土地供應選項並開展公眾參與活動,以推動公眾就不同選項的利弊和相對優次進行討論。專責小組的最終目標是建立社會共識」(註1)。

專責小組尚未開展工作,我們不可以立即判定它會向某方傾斜,影響香港市民的生活質素,不過我願望小組秉持公正和愛護香港之心,認真和嚴肅地做好「公眾參與活動」,必須弄清楚市民對於在不同性質的土地上建屋的反應,而且要好好回應市民對於保存好山好水的殷切期望,不要令他們失望或刺激他們作出強烈反彈。

我們是香港一家人,凡事好商量,但是不容在這般重大的事情上搞小動作,千萬不要故意搞有引導性甚或誤導性的所謂「民意調查」,謹此提醒主事當局。

 1     香港政府新聞稿  2017年8月29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任命」    
2     雷鼎鳴是團結香港基金顧問黃元山是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
3     《草雲居》 2017年8月1  「『建屋專家小組』應該加入環境保護和自然保育專家」  http://tiandiyouqing.blogspot.hk/2017/08/blog-post.html

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駁某團體的「民意調查」- 郊野公園以外的多元可能


昨天(822)有團體宣稱民意調查顯示,「近五成半人贊成開發部分郊野公園用地去興建房屋」(註1,不過對民意調查稍有認識的人知道,調查得出的數據和怎樣理解兩個方面都是可塑的。

我沒有機會看該調查向受訪者提出的問題,很好奇主辦機構有否問:

(a)        你是否贊成採取措施去減少房屋丟空率,使更多人有屋住?
(b)       你是否贊成預留給廸士尼二期的填海地去興建公屋?
(c)        你是否贊成使用粉嶺和滘西洲高爾夫球場去興建公屋?
(d)       你是否贊成改劃工業用地去興建房屋?
(e)        你是否贊成在現有城鎮外圍去興建房屋?
(f)        你是否贊成使用棕地去興建房屋?
(g)       你是否贊成把空置學校改建為住宅?
(h)       你是否贊成在鐵路、寬闊的公路、路邊空地等加建平台和興建房屋?
(i)         你是否贊成在已受破壞的農地興建房屋?
(j)         你是否贊成在沒有受法律保護的鄉郊地區興建房屋?
(k)       你是否贊成在耕作中的農地上興建房屋?
(l)         你是否贊成在綠化帶撥地興建房屋?
(m)     你是否贊成在各種受法律保護的土地興建房屋?
(n)       你是否贊成在水塘和集水區興建房屋?


事實上,增加房屋供應量,首先應檢視不用「造地」的辦法,例如空置稅、增值稅等,盡量把現有房屋從炒賣中釋放出來,其次思量把土地變出來的辦法,還要注意存在無數可能途徑(註2)。

多元可能存在,團體卻把調查的重點放在「郊野公園」,是莫名其妙和不符邏輯的,把問卷題目局限在「郊野公園」不提以上眾多選項,反映有關團體立場偏執,早有前設框架,因此調查帶有引導性,以致結果也是誤導的。

如果我們注意到地產經紀界中流砥柱人物現身在相關的記者招待會,也許又不會覺得奇怪,因為地產界最熱衷推動在郊野公園興建高價值的樓房,這裏風景優美,環境幽靜,交通不方便,沒有就業機會,不宜建公屋卻最宜建豪宅,地產商只要加壓於政府(他們精於此道),不必勞心勞力收購土地,成本低,回報高,他們多年來不厭其煩地反覆逼迫政府,向郊野公園要地,不是沒有原因的。

香港市民必須保持清醒,不要被地產商及其眾多代理人迷惑,香港的土地多的是,土地來源多的是,有人無屋住與郊野公園無關。


1     am730 (2017823「倡一半新批住宅地限售首置客 施永青:地價樓價可降  http://bit.ly/2wD2hsV
2     香港鄉郊基金於201781向香港政府提交的立場書有詳細說明 (下載連結 - http://bit.ly/2xcyYvd),摘要見:《草雲居》2017822  「郊野公園是供香港廣大市民享用的公共資源」  http://bit.ly/2vftv5e



2017年8月22日 星期二

郊野公園是供香港廣大市民享用的公共資源


今天又有名人站出來向郊野公園要地建屋,看來他們正在有組織地給政府施加壓力。
香港鄉郊基金今天發了新聞稿,重申郊野公園是供香港廣大市民享用的公共資源,有極為重要的康樂、旅遊、自然保育及歷史文化保育功能,不可隨意侵蝕。
就香港政府找尋土地供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等用途的政策目標,香港鄉郊基金已向香港政府遞交了一份立場書 (可到此處下載:http://www.hkcountryside.org/?p=973)。
「找尋土地的過程應該基於一個土地等級制度,郊野公園及根據郊野公園條例指定的特殊地區只應為最後和逼於無奈的選擇。」
其實政府有不必造地的選項,如:「檢視現有政府土地儲備及填海土地的計劃用途:現有計劃用途應與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比較,擴建廸土尼樂園顯然不能視為比廉租公營房屋更應在已填海得到的相關土地上建設。」
原定擴建廸士尼的大片填海土地完全應該用來建公屋,這不是天馬行空的概念,比船灣淡水湖實在得多,希望政府不要厚此薄彼。

          +                    +                    +                    +

香港鄉郊基金  新聞發佈
2017822

1.      近來多了向郊野公園(包括船灣淡水湖)要地用作房屋用途的言論,香港鄉郊基金強調郊野公園是供香港廣大市民享用的公共資源,有極為重要的康樂、旅遊、自然保育及歷史文化保育功能,不可隨意侵蝕

2.      就香港政府有關找尋土地供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等用途的政策目標,香港鄉郊基金已向香港政府遞交了一份立場書。

3.      香港鄉郊基金認為在達致此目標的過程中,政府必須遵循現有政策、最優做法及以原則為本的施政方式,找尋土地的過程應該基於一個土地等級制度,郊野公園及根據郊野公園條例指定的特殊地區應為最後和逼於無奈的選擇

4.      政府有幾個不需要製造新土地的選項:

(a)       檢視香港現有房屋的使用

(b)       檢視現有政府土地儲備及填海土地的計劃用途 

計劃用途應與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比較,擴建廸土尼樂園顯然不能視為比廉租公營房屋更應在已填海得到的相關土地上建設

(c)        工業區及工業樓宇重訂用途

5.      在香港找尋土地興建廉租公營房屋及非牟利老人院,優先次序應該基於一個土地等級制度,郊野公園及根據郊野公園條例指定的特殊地區應為最後和逼於無奈的選擇。以下段落列出相關的土地等級,排在前面的等級應優先考慮:

(a)        新發展地區、新市鎮擴展項目、統合發展區

(b)       棕地

棕地面積有估計超過1,000公頃,雖然沒有官方定義,不過視乎破壞程度,棕地包含以下幾類:

i.       類近工業土地、露天貨倉、未獲授權用途
ii.      政府及私人土地,例如空置學校、潛在可以建築平台的基建項目、道路、鐵路及路邊空地
iii.     已破壞或閒置的政府土地,如工地、舊學校、臨時停車場等

(c)        只有在以上各個等級都考慮淨盡後才應依次考慮以下等級:

i.              已受破壞、低生態價值、極低可能恢復生產的農地
         850公頃這樣的農地位於道路和鐵路附近,或在現有城鎮周邊,有以較低成本和較短時間內進行房屋開發的潛質。

ii.            沒有受到法律保護的鄉郊地區

iii.          正在耕作或高質素的農地

iv.          各種受到保育規劃保護的土地,包括綠化帶、自然保育地區、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2004年新自然保育政策指定的優先保育地點、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水塘及引水區、郊野公園及特殊地區

6.      香港鄉郊基金向政府遞交的文件全文(暫時只有英文本)http://www.hkcountryside.org/?p=973




2017年8月21日 星期一

無聊研究系列:玄奘法師跨越天山路線新考


導言
唐貞觀二年(公元628年)春,玄奘從跋祿迦國(今新疆阿克蘇)出發,跨過天山山脈,離開了現今中國國境,進入今吉爾吉斯,抵達大清池(今伊塞克湖)南岸,然後西北行至素葉水城(今吉爾吉斯Tokmak),會見了西突厥的葉護可汗,這段行程記載在《大唐西域記》及《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兩者都有方便的電子版(註12)。

本文根據高分辨率人造衛星圖片(Googlezoom.earth),考據玄奘跨越天山山脈的具體路線,指出前人如季羡林等著《大唐西域記校注》(下稱《校注》)(註3)提到的兩條路線:木扎達通道和勃達嶺通道,都不符合《大唐西域記》的文字描述,實際的路線應該是相對偏西的烏宗圖什河河谷。

《大唐西域記》記載
《大唐西域記》對於此段行程的記載如下:「(跋祿迦)國西北行三百餘里,度石磧,至凌山,此則葱嶺北原,水多東流矣。山谷積雪,春夏合凍,雖時消泮,尋復結氷。經途險阻,寒風慘烈,多暴龍,難淩犯,行人由此路者,不得赭衣持瓠大聲叫喚,微有違犯,災禍目覩,暴風奮發,飛沙雨石,遇者喪没,難以全生。山行四百餘里至大清池 清池西北五百餘里,至素葉水城。」(依《校注》版本)

跋祿迦至素葉城玄奘經行路線 (詳情見本文)
M:木扎爾特河出山口  H:汗騰格里峰
B:往別迭里山口處  b:烏宗圖什河出山口
《大唐西域記校注》注釋
《校注》:「凌山當即冰山,突厥語作木茲阿特或木扎特(Muz-art),木茲意為冰,阿特意為山口 又名木素爾達阪(Musaur dawan)…」,又稱:「溫宿之西北自古以來有二通道,一為木素爾達阪,一為勃達嶺,玄奘行記中的凌山,究竟何指,現學者之間尚無一致意見」,以上的木茲阿特、木扎特和木素爾是同物異名。

衛星圖片的啟示
從衛星圖片可見(圖1),中部天山山脈的主體位於阿克蘇以北,西部天山山脈位於伊塞克湖以南,兩者之間一片土地海拔較低,位置大致在阿克蘇西北,按常理玄奘及歷代前人應該選擇從這一帶穿越天山山脈,避開高海拔和終年積雪的山嶺,因此玄奘離開阿克蘇後大致走西北方向十分合理。

1阿克蘇和天山山脈之間的灰褐色,就是《大唐西域記》所講的「石磧」,跋祿迦都城(今溫宿)西行約150公里(約相當於唐時三百里),擋在玄奘面對的是天山最南支脈,《大唐西域記》的「凌山」,應該指這條支脈,穿越後便可比較容易前往伊塞克湖,所以行程關鍵在找合適的缺口,進入和穿過這條天山支脈。

玄奘穿越凌山的具體路線,需要靠高分辨率圖片幫助推斷,這方面Googlezoom.earth發揮很大的作用。可行的路線應該具備的條件包括:不太迂迴(長度較短),盡可能避開高海拔山口(否則積雪和太冷),地標明確容易辨認(不易迷路)等,以下先討論《校注》提到的兩條路線,然後討論似乎以前無人談過的第三條路線。

木扎達通道
《校注》提到的木扎特(Muzart)通道,應該不是玄奘採用的路線。檢視衛星圖片及地圖,查得木扎爾特河(Muzart River)在溫宿東北80公里處自天山山脈向南流出(在圖1標記為M),位於天山山脈裏的上游河谷,南北走向,明顯易辨,對應汗騰格里峰以東、連接溫宿和伊犁昭蘇的木扎爾特古道(註4),木扎爾特與木扎特對音,是同物異名。由於需要翻越海拔5000以上的冰川達阪,是著名的高危路線,對比《大唐西域記》描述玄奘路線:位於溫宿西北及前往大清池(今依塞克湖),木扎爾特古道(木扎特通道)顯然方位不對,而且北去的目的地錯誤,因此肯定不是玄奘往大清池的路線,可惜互聯網上以訛傳訛,到處見到錯誤的說法。

勃達嶺路線
阿克蘇西北的山地形勢,通過詳細查看高分辨率衛星圖片(包括三維檢視),顯示溫宿以西約150公里處,有兩個進山口(在圖2標記為Bb)連接到符合條件的路線,從他處進山都會去到高聳的積雪山峰不能通行,又或者群峰交叉錯落以致路不好走。從Bb兩點往西北行最便捷可行的兩條路線見圖3,去到吉爾吉斯境內的Kara-say後,有方便易走的路往大清池(今伊塞克湖)南岸的Barskoon

2  阿克蘇以西遠眺大清池立體圖
B:往別迭里山口  b:進入烏宗圖什河谷 

3  條越山往Kara-say路線
B:經別迭里山口往Yshtyk後西行; b:上溯烏宗圖什河河谷往西北行

B點西北行,山谷比較寬直,根據中國汽車司機地圖冊(註5),汽車可由B點到達別迭里,顯然容易好走,「別迭里」與「勃達嶺」對音,應是同物異名,途中山谷有依不拉音古堡,反映古道的軍事重要性。別迭里距中吉兩國邊界上的別迭里山口(Bedel Pass)只餘約20公里,翻過山口後有寬闊河谷連接到吉爾吉斯的Yshtyk(《中國汽車司機地圖冊》譯為依什提克),衛星圖片顯示吉方有車路連接Yshtyk到圖3劃有雙短線處,距別迭里山口也是約20公里,而Yshtyk現有公路西去Kara-say,從此往依賽克湖及西北行至素葉水城容易好走。一般相信這條勃達嶺古道,是漢朝(或更早)起連接天山南北的主要通道,直覺上是玄奘從溫宿出發跨越凌山往大清池的最佳選擇,不過實際上有兩個疑難問題。

一是途中經過的別迭里山口海拔4284(註6),比阿克蘇高約3.1公里,阿克蘇春天(三、四月)的平均日最低氣溫約5度,依據垂直差距推算,別迭里山口氣溫要低20度左右,即約為零下15度,常人基本上難以翻越。

二是沿途沒有較大流量的「東流」河溪,有悖玄奘「水多東流矣」的說法。從《大唐西域記》內容觀之,玄奘對地理形勢十分了解,用字遣詞也非常細緻貼切,他寫下「此則葱嶺北原,水多東流矣」,必然反映越山途中多見東流河溪,令他意識到路線的西側是高地及連接到西南方的葱嶺(今帕米爾高原,參看圖1),B路線少有「東流」水,是重大的不匹配

基於以上兩點,勃達嶺路線應該不是玄奘走的路線

第三條路線:烏宗圖什河河谷
b路線基本上是由東南往西北,從今阿合奇上溯烏宗圖什河(又稱瓊烏散庫什河)河谷,在山中折向北方,上溯支流河谷,到接近河源的雪山時,右拐翻過一個山脊後下山,再繞過山腳去Kara-say。由於在長長的河谷行走,沿途只是緩慢的上坡路,相對容易走,這條路線又避開了高聳山口的嚴寒,是古人如玄奘等的不錯選擇。高分辨率衛星圖片顯示,吉方循圖3b路線修了車路,連接Kara-say到中吉邊境的烏宗圖什河谷拐彎處(圖3以雙短線標記),反映這是實際可行的路線。

為了等待雪路開通,玄奘在阿克蘇之前一個綠州屈支(今庫車)滯留了兩個多月(註7),在急於上路的情況下,初春氣溫尚低,他必須盡量避免跨過高海拔山口的路線,所以捨棄勃達嶺路線而走烏宗圖什河河谷(b路線)是最符合邏輯的選擇。

雖然避開了高海拔山口,玄奘避不了河谷兩邊陡峭的山坡,陡坡上滿布沙石,稍有擾動隨時發生泥石流,沙石扯帶氣流下衝傷害行人,《大唐西域記》所言:「行人由此路者,不得赭衣持瓠大聲叫喚,微有違犯,災禍目覩,暴風奮發,飛沙雨石,遇者喪没,難以全生」,形容大聲呼喊也可能引來飛沙走石,反映河谷行進之險,值得注意的是玄奘談的是泥石流而不是雪崩。

最關鍵的一點是:烏宗圖什河主體河流來自西方高地,b路線沿途又有數條來自西側高地的支流(圖3以藍色箭嘴標記),與玄奘「水多東流」的敍述十分吻合,因此玄奘從烏宗圖什河河谷(b路線)跨越天山山脈,是既配合季節又符合記載的最可能情景

結論
木扎特通道方位錯誤,勃達嶺通道方位合理,但山口海拔過高,尤其是欠缺「東流」支河,不符《大唐西域記》的記載。第三條路線烏宗圖什河谷易認好走,又不用翻越嚴寒的山口,加上沿途有來自西方的河溪,符合《大唐西域記》「此則葱嶺北原,水多東流矣」的描述,因此應該是玄奘穿越天山山脈路線的不二之選。


1     《大唐西域記》CBETA電子版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http://buddhism.lib.ntu.edu.tw/BDLM/sutra/chi_pdf/sutra20/T51n2087.pdf
2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CBETA電子版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http://buddhism.lib.ntu.edu.tw/BDLM/sutra/chi_pdf/sutra20/T50n2053.pdf
3     《大唐西域記校注》  玄奘、辯機原著  季羡林等校注  中華書局 2000
4     《壹讀》2016120日轉載《螞蟻窩》  穿越木扎爾特「死神之旅」?  https://read01.com/3EQ2K.html#.WYiKNoSGPIV
5     《中國汽車司機地圖冊》第258-259  中國地圖出版社 1998(新一版)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中吉國界的協定1996  見:人大網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3660.htm

7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在屈支國記載:「時為淩山雪路未開,不得進發。淹停六十餘日。


2017年8月1日 星期二

「建屋專家小組」應該加入環境保護和自然保育專家


最近報章報道: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政府正計劃成立建屋的專家小組,會由規劃、建築界的專業人士組成,並由非官方人員出任主席。(註)

給政府發了一封信,建議在發展局局長提及的「建屋專家小組」,加入環境保護和自然保育等範疇的專家,避免將來可能出現的紛爭。
專家小組應該包含可持續發展三個方面的專家

註: 2017年7月28日 經濟日報 「發展局長:專責小組會討論填平船灣淡水湖建屋」  http://bit.ly/2tPQraH

         *                   *                  *                  *

致: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發展局局長

根據新聞報道:「政府正計劃成立建屋的專家小組,會由規劃、建築界的專業人士組成,並由非官方人員出任主席」。

謹指出:建屋涉及土地,而選擇土地時考慮的不單是規劃及建築,還應顧及市民就業、社群建設、環境保護、自然保育等方面。

政府已經透過《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和《生物多樣性策略行動計劃》,宣示了把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兩個範疇納入香港政府施政的主流。

同時,香港市民近年表達了對環境和自然保育的高度重視和強烈關注,在土地選址過程中及早吸納這方面的意見,有助避免將來冒出不少本來可以避免的紛爭,阻慢找地建屋的步伐。

雖然「環境保護」和「自然保育」範疇目前沒有傳統性質的「專業團體」,但是已有不少實際意義的專業人士組成了同等的組織,相信政府不難找到相關專家幫忙出謀獻策,令事情進展得更順利。

懇切建議政府委任環境保護和自然保育兩個範疇的專家及專業人士加入建屋專家小組。

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
客座教授
林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