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1日 星期一

三跑填海:官員怠隋失職


43向地政總署發出了堅持反對三跑填海信件(註1),4月8日收到回信,竟然聲稱「未有提出新的反對論點,本處亦沒有其他額外資料補充」,把舊材料剪貼成文,算是回覆,又限我於4月11日(星期一)中午前作出「最後的回應」。4月3日的信件副本送了給地政總署署長本人,除了電腦回覆收到文件外,不見實質回覆,一是信件給人壓下令署長看不到(難以相信),一是她看了決定不介入,兩者都不可接受。

地政總署的回覆只能以怠隋失職來形容,自從去年七月提出正式反對三跑填海,與地政總署書信往來多次,發現有關官員逃避責任和怠惰失職,跟該署其他方面(如新界亂堆沙石)的表現一致,遇上麻煩就拖和扮作看不見,這是怠惰無為和失職的,如果這種情況在香港公務員隊伍中蔓延,香港注定沉淪。

由始至終,理應分工負責此事的離島地政專員置身事外,由一名基層的地政主任給我寫信,就算我提出了嚴厲的原則性指責和突出海事安全顧問的科學錯誤,以及要求政府必須委聘中立學者覆核,專員依然躲在地政主任簽名後面,避開將來可能出現的追究,這是不可饒恕的,將重大的責任推在基層職員身上,是離譜的。

三跑填海的核心問題是有關海上交通安全的顧問研究,犯了極為基本的科學錯誤,以致得出社會風險可以接受的錯誤結論,誤導了業界以為可以接受。我能夠發現這個錯誤是因為窮追猛打之下得見有關機密報告(但是我不能把該報告與市民分享),但是問題揭發地政總署繼續頼皮敷衍,經過另一輪窮追猛打才在318給出顧問計算思路的較詳細說明,也因而讓我清楚指出顧問違反國際海事組織的定義,我兩輪的科學證明,地政總署竟然指為「意見」和「未有提出新的反對論點」,偏離事實,怠惰無為,是不負責任和失職的。

與地政總署糾纏過程中還挖出了鄰近內地水域船隻影響三跑飛機升降問題,機管局機密顧問研究報告已經完成多時,據了解報告指出必須港深兩地政府協商解決,我43的信中指出至今不見香港政府具體行為,但是地政總署當作看不見,迴避不答,是多一層的怠惰無為,不負責任和失職。


如果地政總署罔顧科學事實和有理有節的反對,貿然把三跑填海提交行政會議,則地政總署署長個人沒有盡責審查,怠惰失職,我不會上街暴動,不過晚上會睡得安寧,但是署長和有關官員就難說了,有一天往澳門的高速船撞上蛇口的貨櫃輪,死傷過百,他們不能說沒有責任,南丫海難說明了一切。